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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15-07-17 浏览:8383次 来源:

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熟悉交通行业工作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少数民族地区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团队服务意识强、满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2、比选人概况: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3、服务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公司日常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法律意见或建议;

2)及时提供与公司有关的法律信息、新法颁布、修订信息;

3)审查和修改公司管理中的各类重大经济合同、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

 (4)就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对策,并根据公司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5)就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补救方案;

(6)提供项目投融资专项法律服务;

(7)协助进行建设项目的法律事务管理;

(8)提供招投标专项法律服务;

(9)为公司对外出具律师函、律师意见书,以律师函等非诉讼形式对外处理纠纷;

(10)协助建立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11)拟定法律培训计划,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2)参与公司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争议的处理;

(13)代理公司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14)参与公司有关法律事务的谈判;

15)协调处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

4、服务期限:1年,比选人可根据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聘请合同。

5、报价最高限价:8万元/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2)律师事务所在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法律服务类名单内;

       (3)拟委派的律师持有通过年检的律师执业证;

4)律师事务所无不良业绩记录;

5)近5年(20101月至今)至少为2家交通行业单位提供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且每项服务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6)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评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通过资格评审的比选申请书进入商务评选,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中选人。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比选不售卖纸质版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scwmgs.com)自行下载电子版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的递交时间:201572410:00-10:3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书的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 号四川高速大厦(A1210)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比选申请书开启时间:201572410:3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比选文件格式有关内容、补遗书(如果有)及有关通知由投标人在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scwmgs.com)自行下载,比选申请人应及时在网站上下载上述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收到或默认收到。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1210)室 。

联系人:张女士、刘先生

电话:02885256291     传真:02885256291



附件: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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