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上海-成都”高速公路成都-昌都联络线的重要路段,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 战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八纵八横”骨架公路网纵八线(阿勒泰-广州)和横五线(上海-喀什)的共用路段,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成都引入线中“成都-德格-西藏”线和“成都-阿坝-青海”线的共用段,也是《四川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一条通往灾区的高质量生命线。汶马高速公路在完善四川省高速公路网、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促进藏区社会稳定、加快“5.12”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促进阿坝州旅游支柱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汶马高速全长为172.319km,地处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路线起于汶川县城以南凤坪坝,接映汶高速公路,经克枯、龙溪、桃坪、通化、木卡、薛城、蒲溪、甘堡至理县;再经朴头、古尔沟、沙坝、夹壁至米亚罗;经尽头寨,穿越鹧鸪山,沿梭磨河下行,经梭磨,止于卓克基。
2011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1月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审批﹝2011﹞540号”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3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3﹞980号),将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按照同级审批原则,同年原环保部对四川省环保厅下发的“川环审批﹝2011﹞548号”文进行了复核,原则同意四川省环保厅对项目的环评批复(环办函﹝2013﹞1280号)。2015年5月,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工期68个月,于2020年12月31日全线通车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开展了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2023年12月8日,在成都组织召开了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验收组认为,工程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已根据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进行了落实,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八条所列情形,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冉迅
电话:028-8525629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都江堰西收费站汶马公司
附件1: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storage/wm/20231228/562e920231228123235489.pdf
附件2: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https://pan.baidu.com/s/1EqGXC7-GadCHaaLLejWfpQ?pwd=wmgs
附件3: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storage/wm/20231228/3f3c2202312281233026134.pdf